日本法院允許兩座反應堆重啟
2019-07-02 17:04 瀏覽: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日本一法院駁回了一項以發(fā)電廠附近風險的名義要求撤銷先前批準核反應堆重啟的請求,法院認為,2011年福島核事故后的鹿兒島仙臺核電站兩個機組的安全許可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原告包括當?shù)鼐用?,在他們的投訴中辯稱,監(jiān)管機構(gòu)在沒有充分評估附近火山爆發(fā)的潛在風險的情況下就對檢查開了綠燈。法院的裁決是日本核管理局根據(jù)更嚴格的安全標準批準重啟核反應堆的合法性的第一個判決,該標準于2013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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