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后,平均電價(不含增值稅)將從每千瓦時2,103.12越南盾(約合0.08美元)上漲至2,204.064越南盾。自2023年初至今,越南電價已四次上調,漲幅分別為3%、4.5%以及連續(xù)兩次的4.8%。
同日,越南工貿部發(fā)布第1279/Q?-BCT號決定,對不同客戶群體和配電單位的零售電價作出規(guī)范。
EVN方面表示,此次電價上調對低收入家庭和社會政策受益者影響較小。隨著越南對煤炭、液化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等高成本電力來源的依賴程度日益加深,本次電價上調旨在抵消不斷攀升的電力投入成本。EVN還預計,到2025年,具有成本效益的水力發(fā)電在全國電力產量中的占比將僅為25%。此外,匯率波動,尤其是美元升值,也進一步推高了發(fā)電成本。
據預測,今年越南商業(yè)電力需求將增長12.2%,總發(fā)電量預計增加3360億千瓦時,新增電力主要來源于進口煤炭和液化天然氣等高成本發(fā)電方式。
依據越南總理關于電價框架的第07/2025/Q?-TTg號決定,越南平均零售電價范圍在每千瓦時1,826.22越南盾至2,444.09越南盾之間。
根據相關規(guī)定,兩次電價上調之間至少需間隔三個月。EVN有權決定2%至5%之間的電價漲幅;若漲幅在5%至10%之間,需獲得工業(yè)和貿易部批準;漲幅達到10%或以上時,則必須獲得政府批準。